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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方:罗某,本案原告;男方:王某,本案被告;2009年,男女双方确定恋爱关系;2014年双方登记结婚,婚后一年育有一子;婚后,双方共有一套房产,各占50%的份额,该房产系安居房,属... 查看详情 >>
男方2007年离家后至今下落不明,于2016年被宣告失踪。在婚姻存续期间内,双方购买了4套房产,后男方失踪,女方独自抚养婚生子,生活压力极大,幸有女方母亲支持,多次以养老金及房屋拆... 查看详情 >>
案涉房产是X氏四大房共同拥有,各占四份之一,自1987年10月对外出租,租金均按传统习俗四份均分。从1992年12月至2009年4月原、被告一房分配所得租金共计人民币107500元... 查看详情 >>
被继承人因患肺癌2015年起一直住院治疗、化疗,期间一直由原告陪伴照顾,后于2017年5月7日去世,生前未婚也未生育、收养子女。被继承人2015年10月10日立下自书遗嘱,2016... 查看详情 >>
男方:孙某,一审原告,二审上诉人(道华律师担任其二审代理人)。女方:林某,一审被告,二审被上诉人。2013年1月,原、被告签订《离婚协议书》,并至南山民政局登记离婚;《离婚协议书》... 查看详情 >>
6年
629分 (优于72.31%的律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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